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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訊息公告

臺北市文山運動中心球場臨時租用辦法

一、多功能綜合球場、桌球和撞球場,於當日起「3日內」接受現場預訂或電話預訂。

二、現場預訂並繳清場地費者,可預訂當月份之場地。若無法使用,經本中心同意後, 可轉讓他人使用。若欲取消預訂場地,恕不予退費。

三、預訂者請於「使用前 10 分鐘」至一樓服務台繳費,逾時不予保留。

四、電話預訂者,若欲取消或異動,請於前一日電話告知本中心,無故取消二次以上者,本中心日得停止預訂之權利。

五、收費標準參照【臺北市文山運動中心收費標準一覽表】之相關規定。六、球場使用之共同遵守事項:

六、球場使用之共同遵守事項:

(一) 禁止飲食、用餐、吸煙、喝酒、嚼檳榔及口香糖之行為。

(二) 禁止私人教學;禁止攜帶寵物及雨具進入場館。

(三) 身體不適請勿運動,酒後禁止入場運動。

(四) 禁止兒童於場內嬉戲,以維護場地安全。

(五) 私人物品請自行保管,禁止張貼私人海報。

(六) 公益時段,非銀髮族不得使用公益場地,以確保銀髮族權益。

(七) 共同維護場地清潔

七、本中心如有特殊需要必須收回場地使用時,七天前得通知原預訂者改期,若已繳清場地費且無法改期,將全額退還所繳交之費用。

八、發生天災、地震、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,經臺北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,本中心得公告停止場館使用,已繳清場地費者,則全額退費。水電、空調系統、照明設備… 等故障或維修時,則不予退費。

九、預定者如有違背本辦法者,本中心得隨時終止預訂者之權利,並不得要求退費。

十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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